因为没有选择景区提供的有偿搜救,他在亚丁遇难 谁的过错

[复制链接]
刘青云 发表于 2020-7-4 15:05: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55202l0mpj9d9pzk03jxj.jpg

男子石某违规穿越亚丁出现高原反应,后不幸遇难,搜救队伍转移其遗体

这是一种“两难”

作为四川第一个明确宣布有偿搜救制度的景区,亚丁景区方面表示,两年来,该制度一直让景区背负不小压力。10月6日这起未选择有偿搜救死亡案例,让景区之“难”展现得更加彻底——

景区如果坚持有偿搜救,面对像石某这样的求助者,会背负极大的道德压力,尤其像石某这样最后遗憾离世,景区更容易陷入舆论困境。

但如果在对方放弃有偿搜救的情况下,景区出于对生命的尊重对违规穿越者进行搜救,有偿搜救制度又恐会沦为一纸空文。

10月6日,山东籍男子石某跟着团队从木里违规穿越至亚丁,出现严重高原反应,同伴向景区求助。然而,在了解景区有偿搜救制度相关条款后,他们并未选择有偿搜救,又与景区派出所取得联系,随后景区派出所等组成搜救队伍前往事发地搜救。但找到穿越团队时,石某已因高原反应严重,疑似引发并发症离世。

这也是亚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以下简称亚丁景区)自2014年10月实施有偿搜救制度以来,首例未选择有偿搜救死亡的案例。一天后,亚丁景区首次官方发出公告,禁止非法穿越。杨志军尹世宇成都商报记者蒋麟

事发

穿越亚丁遭遇高原反应同伴求助景区,未选择有偿搜救

“如果他们一开始就选择有偿搜救,或许结果就不是这样的。”昨日,亚丁景区一位工作人员惋惜地说道。这位工作人员口里的他们,是一支网上组建的国庆期间从木里穿越亚丁的团队。

10月6日早上7点40分,亚丁景区接到报警,电话来自穿越队伍中的一名队员,称队伍中一名队员出现严重高原反应,生命垂危,急需救援。

稻城亚丁景区创建国家5A级景区办公室负责人余彬介绍,后据了解,该团队11人通过网络集结,来自全国各地,互不相识。由一个网名“唐龙”的人担任组织者,该团队从成都出发后,选择了木里-亚丁路线。

该团队10月1日从木里县出发,5日晚上到达松多垭口附近森林,当时队伍中43岁的青岛男子石某因感冒出现严重高原反应,但当时他们并未第一时间报警求救,仍让石某滞留在高海拔区域。

6日早上,在从高海拔向低海拔行进的途中,石某的情况越来越严重,团队中的人选择了向景区求助。

亚丁景区党政办主任吴晓峰说,当天接到求助电话后,他们向对方说明了保护区有偿救援制度,但电话那头听了以后,并未选择有偿搜救,之后对方又与景区派出所取得联系,经协调商议,景区派出所警力与景区搜救队、医务人员等组成的搜救队伍前往事发地进行搜救。

搜救

民警四人一组轮流抬担架徒步20公里转移驴友遗体

亚丁景区派出所介绍,10月6日中午12时许,当搜救队伍在赶到牛奶海时,遇见该团队领队,从他口中得知石某已在上午10时左右不幸罹难。领队称想将其遗体转移,景区派出所迅即帮其联系了马夫和马匹。

与此同时,亚丁景区派出所所长吴宇从木里县马夫所托运的行李中的物件入手,联系到死者家属。

当晚8时23分,亚丁景区派出所再次接到来自该队伍的报警称:“由于死者体重太重,四名马夫无法搬运,现在领队和死者还在长海百合牛场”。

接到报警后,7日凌晨7时,亚丁景区派出所全所动员从亚丁村出发,翻越至长海百合山谷,找到等待救援的领队。民警会同群众将遗体抬上担架。民警四人一组轮流抬着前行,徒步20余公里,于下午6时许将石某转移至洛绒牛场。目前,石某遗体已在当地火化,其家属已返回山东。

调查

确系违规穿越驴友高原反应严重疑似引发并发症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亚丁景区证实,石某所在的团队确系违规穿越:没买门票,没向相关部门备案,其所在的区域也是保护区非开放区域。

一位参与搜救的人士称,经询问,石某在感冒之后,又出现了严重的高原反应。亚丁景区的公告中也称,石某因高原反应严重,并疑似引发并发症。

在余彬看来,石某所在的队伍至少错过了三个机会:第一,在石某出现感冒时就该休整;第二,5日晚石某出现严重高反时更应引起重视;第三,应迅速向低海拔区域转移,转移时就应及早求助。

吴晓峰对此更是痛心疾首。他认为,石某的同伴缺乏户外穿越的经验和相应的医学知识。最起码,在6日早上向景区求助时就马上要求出动搜救队的话,至少能节约半小时以上时间。吴晓峰介绍,景区搜救队有10多人,大多数是聘用的当地青年,有时也会根据情况临时再招募一些当地人。“搜救队对地形也更加熟悉,经验更丰富。要是有搜救队的介入,能提前半个小时接受治疗,完全可能是另一种结果。”

有偿搜救两年来亚丁景区面临“两难之痛”

据了解,两年来违规穿越减少一半以上此事发生后景区发布公告禁止非法穿越

就在石某遇难次日——10月7日,亚丁景区正式发布《关于禁止在四川省甘孜州稻城亚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非法穿越活动的公告》。公告明确禁止一切单位或个人进入稻城亚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非法穿越活动,对涉及保护区的非法穿越活动要严厉查处。对因非法穿越活动造成保护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单位或个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公告正式明确表示,因非法穿越活动造成的人身伤亡等事故,责任由开展非法穿越活动的单位或个人承担。因非法穿越者自愿请求保护区管理局搜救的,实施有偿搜救。

事实上,外界的各种声音,对亚丁景区而言,都是实实在在的压力。吴晓峰坦言,有偿搜救制度出台两年来,景区一直背负着压力,但景区一直在坚持,因为“作为一种探索,这是值得的”。而且,从执行情况来看,违规穿越的团队较之2014年的上百起,至少减少了一半以上。

但让景区两难的是,类似石某这样的情况:如果坚持有偿搜救,对违规穿越者没有选择有偿搜救或不支付搜救费用的,搜救队不会出动搜救。但这样的坚持,面对求助者,景区背负极大的道德压力,尤其像石某这样最后离世,景区更容易陷入舆论困境;如果对方放弃有偿搜救,景区出于对生命的尊重对违规穿越者进行搜救,有偿搜救制度又恐会沦为一纸空文。以石某事件为例,吴晓峰说,虽然并未启动有偿搜救,但不代表景区未实施搜救。“我们的搜救队最后还是和警察、医务人员组成搜救队伍进行了搜救。”

吴晓峰说,两年来,对于违规穿越,景区未找到完美解决办法,但有偿搜救制度会坚持下去。下一步,将考虑实名制购买门票,并成立旅游警察加大对违规穿越的执法力度等。

讨论

违规穿越遇险

该不该有偿救援?

观点1

“成年人应对自己负责

无偿救助浪费社会资源”

亚丁景区派出所所长吴宇说,像石某这样非法穿越引发的悲剧,近年在稻城亚丁自然保护区并不少见。

“非法穿越的人,是对家人、救援队的不负责任。不买门票、不按规定区域活动,凭什么要求花费公共资源免费救援?”这类观点的支持者不少,在成都商报此前的报道中就有多数网友表示,进行违规穿越的都是成年人,在违规穿越前,他们应有判断能力,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等待救援的驴友生命宝贵,救援人员的生命同样宝贵。大量救援人员、警察是冒着生命危险进入危险区域搜寻驴友,他们的付出同样需要尊重。”四川新念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新年律师认为,目前国内很多景区都实施免费救援,很多情况下,救援资源被白白浪费。目前多数景区未建立有偿救援制度,最大担忧是怕被指责救援有偿化违背人道主义精神,实际上是没明确区分有偿救援和无偿救援的界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1 显示全部楼层
刘青云 发表于 2020-7-4 15:06:55 | 显示全部楼层
观点2

“有偿搜救制度有待进一步成熟”

专栏作家宋金波认为,公民遇险获得救助,是一项基本**,也是国民权利。

宋金波表示,景区作为营利机构,有责任对游客负责,包括支付搜救费用。不过,在此事中,考虑到石某一行人违规穿越、没购买门票等因素,宋金波认为,最主要的还是要看景区应对和责任划分,从事实来看,景区虽没启动有偿搜救,但还是参与了搜救。综合来看,很难说景区有什么问题,最多可能会在道义上被议论。

宋金波说,在国外,除了相关管理部门,还有很多民间组织、志愿者会承担搜救费用。“虽然钱主要是公家掏,但也有很多是来自捐赠,以及景区内某些探险活动的许可收费。这些做法中国能不能借鉴,挺复杂。”

宋金波认为,在中国,向被搜救者要钱,其实不能说“无法可依”。很多法规有相关规定,但这些原则性规定很难执行,毕竟在中国,有偿搜救制度还很不成熟。

●网友声音:

网友“孤独”:不管是不是非法穿越,但毕竟是人,有偿搜救再好,还是要以人为本。

网友“随风追梦”:对于那些不买门票、不按规定区域活动的,凭什么要求花费公共资源免费救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楼主

新手上路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